中国研究院学者参加IISS“数字丝绸之路”国际研讨会
发布人: 吴梦琦   发布时间:2020-07-16   浏览次数:


202077日至9日,应英国著名智库——国际战略研究所(IISS)的邀请,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咨询委员会主席李世默,中国研究院数字一带一路中心副主任李波参加了该机构以视频会议方式举办的题为“中国的数字扩张:数字丝绸之路”研讨会。

研讨会由IISS国际战略研究院地缘经济与战略高级顾问David Gordon主持,会议主旨是组织东西方学者交换关于中国数字丝绸之路看法,深化IISS一项正在进行中的关于数字丝绸之路不同领域的系统研究。这些领域涉及到数字丝绸之路与一带一路的关系、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在数字丝绸之路上的不同作用与角色、产能过剩与竞争规则、5G与地缘政治竞争、智慧城市中的数据治理与隐私保护、互联网碎片化风险与技术脱钩的趋势、以及非洲、东南亚地区的数字化基础设施路径选择等问题。20余位来自欧美和亚洲的专家学者参加了这次为期三天的会议。

在讨论关于数字丝绸之路范围的合理定义时,中国研究院代表在研讨会上主张,不应该把所有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实施的信息化、电商和APP服务等都归入“数字丝绸之路”,而只是应该纳入那些为该地区真正提供了“公共产品服务”的投资与服务,例如通讯基础设施、移动支付、绿色金融等,有着较大经济社会“正外部效益”。

在讨论为什么“带路”沿线国家会选择中国的数字基础设施投资与移动终端服务时,我们指出这是因为在供给侧方面,过去20年以来,欧美国家的跨国公司的信息产品与服务价格十分昂贵,无法落地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满足那里居民的需求,中国华为等企业的产品性价比有全球竞争优势,因此在这些国家有较高市场占有率,这不是中国ICT产能过剩的结果、也不是政府号召“数字一带一路”的结果,是一个产业竞争的自然过程。

在讨论智慧平安城市全球推广中,我们坚决反对西方国家在数据隐私保护方面的“双重标准”与和媒体上对中国的“无端指责”。华为和海康等公司提供的是不过是合适运行的产品平台,而具体运行城市数据监控和数据分析(如“人脸识别”)的,是各国购买平台的政府部门,西方国家大量使用“信息监控”手段窥视公民的隐私。因此,那种指责中国用“数字丝绸之路”来输出“破坏数据隐私体制”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


撰稿: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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